在釣魚中享受“親子樂”
摘要:□班永威 文/圖近日,本報“釣友圈”以《打虎親兄弟 釣魚父子兵》為題發(fā)表了一篇文章??吹竭@篇文章后,市民王先生打來電話,稱自己每逢周末和假期,就常帶著兒
□班永威 文/圖
近日,本報“釣友圈”以《打虎親兄弟 釣魚父子兵》為題發(fā)表了一篇文章??吹竭@篇文章后,市民王先生打來電話,稱自己每逢周末和假期,就常帶著兒子去釣魚。和兒子一起釣魚,王先生不僅享受了釣魚的樂趣,更重要的是享受了“親子樂”。
老王曬自己釣到的魚。
老王的兒子在釣魚。
童年時學釣魚
見到王先生后,他讓筆者叫他“老王”。筆者問:“你年紀不大,為什么讓別人叫你老王?”“我長得老成,別人都叫我老王,我聽習慣了。”老王說。
受爺爺的影響,老王從小就喜歡釣魚。幼年時,老王鄰居家的幾個哥哥經常到溝邊釣回一些手指長短的魚,一釣就是一臉盆,惹得老王羨慕不已,好多次都纏著他們帶自己去??筛绺鐐兛偸呛?,嫌他小,怕出什么意外。
“他們不帶我去,我就纏著他們,問魚是怎么釣上來的。他們告訴我是用小米粒當魚餌釣上來的,鉤是用針灸針做的。我向他們要一個魚鉤,他們卻吝嗇得很,說他們也是偷大人的針做的,不能給我。”老王說。
那時候,老王真是人小鬼大,找不到針灸針做魚鉤,就用母親的縫衣針,在火上烤紅后彎成魚鉤??赡猃埦€太粗了,怎么也穿不過針眼。沒辦法,他找到幾枚大頭針,這下尼龍線被拴上了。雖然工具“完備”,但是小小的老王總是釣不到魚。
釣魚出意外
小學畢業(yè)那年,老王的家人因為太忙,把他送到他姑姑家,由他的表哥照看他。其實,他的表哥只比他大4歲。
一天,老王偶然發(fā)現(xiàn)姑姑家的小棚子里有一支魚竿,釣具一應俱全。他問表哥魚竿是誰的,表哥騙他說是他姑父的。
一天午睡后,老王發(fā)現(xiàn)表哥不見了,自己被反鎖在家里。老王滿院子亂轉。忽然,他發(fā)現(xiàn)放在小棚子里的魚竿不見了,他認為表哥偷偷去釣魚了。過了一會兒,老王聽見表哥和幾個小伙伴躡手躡腳進了院子,他連忙躺在床上裝睡。表哥和幾個小伙伴是來偷偷分魚的,他們以為老王睡著了,沒想到被抓了個正著。老王看到他們釣的魚不少,都是清一色的小鯽魚,就強烈要求第二天帶他去,不然就告訴大人。沒辦法,表哥只好答應。
惦記著釣魚,老王興奮得一夜沒睡好。第二天早上,等姑姑一上班,他就催表哥出發(fā)。
可釣魚時,老王感覺無聊,到處亂跑,抓蜻蜓、抓螞蚱。結果,他一不小心踩到蒺藜,蒺藜果刺穿了涼鞋,腳上鮮血直流。這下可嚇壞了表哥,大家只好草草收兵,走時連魚獲都不要了。從此,表哥再也不敢?guī)Ю贤踽烎~了。
學習中成長
從那以后,年少的老王就很少釣魚了。參加工作后,老王才在朋友的指導下開始釣魚。
“當時,什么釣魚的家當也沒有,對釣魚一知半解,只是小時候跟表哥學的那點兒皮毛。”老王說,不過他身邊的一個朋友喜歡釣魚,而且技術不錯。
先買魚竿,又買了兩扎魚線、四支浮漂、兩包鉤。就這么點兒東西,花了老王半個月的工資。 隨后,朋友教了老王一些釣魚技巧。“釣魚最難的是制作魚餌。我最初想,不就是用饅頭加點兒酒、糖和香油就可以了嗎?可朋友說制作釣餌的學問可大了,釣餌要是做不好,直接影響上魚率。”老王說。
周末,老王和朋友到農貿市場買了一些苞米面、白面、香油、蜂蜜和曲酒。然后,他們就開始制作魚餌。魚餌做好后,他們就去釣魚。
“從那天起,我開始了真正的垂釣生涯。那天我的收獲不錯,釣獲3條半斤左右的鯽魚。”老王稱。
從那以后,老王和朋友經常出去釣魚。其間,老王跟朋友學到了好多垂釣知識和技巧,學會了跑鉛釣法、制作串鉤等,垂釣水平也在不斷實踐中有了很大提高。
享受“親子樂”
結婚后,老王便很少有時間出去釣魚了,一是忙工作,二是忙家庭。后來,他的兒子大了,周末或者放假的時候,老王便常帶著兒子去釣魚。
“我清楚地記得,兒子5歲時我們一起釣魚的情景。其實,當時就是哄孩子玩而已。”老王說。
一次出省游玩,朋友接待,老王帶著孩子來到一條小溪邊。“那里的水很清涼,小魚也多,孩子見了以后興奮不已。”老王說。
由于是第一次拿網子撈魚,老王的兒子顯得手足無措,老王便在一旁指揮兒子。幾分鐘過去了,兒子一無所獲,顯得有些尷尬。老王告訴兒子不要著急,慢慢來。最后,兒子終于撈到一條小魚,高興極了,舉著網讓他看。然而,膽小的兒子竟然不敢用手拿小魚。老王趕緊把帶來的瓶子灌上水,將小魚放到瓶子里。
那天,兒子在水里玩了2個多小時,逮到了幾十條小魚,最大的長約3厘米,最小的只有1厘米多。
從那以后,老王的兒子就常嚷嚷著要去釣魚。“兒子慢慢長大了,我就教了兒子一些釣魚的方法。有時候,兒子能坐在那兒一個小多時不動,釣到魚后興奮不已。”老王說,“和孩子在一起是快樂的,我很享受這樣的時光。”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