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后備廂拉了6公斤炸藥
摘要: □晚報首席記者 蘇 莉 實習生 麻婉婷 本報訊 一轎車后備廂內(nèi)竟然存放著47管約6公斤的炸藥。8月2日晚10時許,這個內(nèi)裝炸藥的轎車被民警查獲。這起涉嫌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案的車主
□晚報首席記者 蘇 莉 實習生 麻婉婷
本報訊 一轎車后備廂內(nèi)竟然存放著47管約6公斤的炸藥。8月2日晚10時許,這個內(nèi)裝炸藥的轎車被民警查獲。這起涉嫌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案的車主受到相應處罰。
隨后,王某被帶往金橋公安派出所。值班副所長趙銀廣、民警朱志強、李光輝迅速對該案展開調(diào)查。經(jīng)過認真調(diào)查得知,轎車車主王某在驛城區(qū)朱古洞鄉(xiāng)同他人經(jīng)營采石場,他還是采石場的爆破員。當天,王某從爆破器材專營部門領取部分炸藥和20根雷管。當晚6時許,清退回庫炸藥時,因王某不細心,導致有6公斤炸藥沒有及時清退。然后王某竟然把6公斤炸藥裝在其駕駛的轎車后備廂內(nèi)。
民警對于王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指出他的行為不僅是對自己極不負責,而且也嚴重威脅到了公共安全。產(chǎn)業(yè)集聚區(qū)公安分局金橋派出所依據(j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對違法嫌疑人王某以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行政罰款5萬元人民幣,并收繳非法攜帶的涉案炸藥。
( 線索提供 呂 東)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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