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錢幫你“漲粉”?法院提醒:警惕“漲粉詐騙”陷阱
駐馬店網(wǎng)訊(記者 劉金霞)在電商飛速發(fā)展的今天,很多電商經(jīng)營者挖空心思渴望迅速“漲粉”,期待流量變現(xiàn)。同時,也讓不法分子發(fā)現(xiàn)了可乘之機。今日,記者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汝南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以“漲粉、推流”為噱頭大肆行騙的詐騙案件。被告人付某等八人被判處一年六個月到兩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jù)悉,被告人付某伙同于盛某、劉某、陳某、柯某等人成立兩家空殼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后招聘8名員工進行公司運營等工作,打著客戶輕松盈利的幌子在抖音平臺投放廣告廣泛進行宣傳,被害人被誘騙后添加公司銷售員工微信,公司銷售員工經(jīng)過培訓使用公司提供的專業(yè)話術詐騙被害人,隱瞞公司沒有代運營能力,采取冒充抖音官方向被害人推送“抖音商扶計劃”,聲稱能幫助精準漲粉3萬以上,每條作品達到5萬流量曝光,直播間人氣3000以上,贈送5萬抖音流量券。
同時發(fā)送虛假成功案例,對被害人抖音賬號權重進行修改,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推銷公司代運營服務套餐(860元至960元不等),騙取被害人錢財。經(jīng)鑒定:兩家公司涉及詐騙資金共計200多萬元。八被告人在公司擔任銷售員職務,涉案詐騙資金為5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
汝南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付某等八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八被告人犯詐騙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汝南法院予以支持。八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自己及同伙人的主要罪行,依法應當減輕處罰。汝南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八被告人一年六個月到兩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提醒:在抖音、快手等APP大火的同時,廣大用戶被騙的風險也在劇增。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使用正確的運營工具方法,切勿輕信所謂的非官方快速“漲粉”等宣傳,急功近利只會利令智昏,最終上當受騙。即便有更加熟悉短視頻平臺運營且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第三方服務提供商,也應保持謹慎態(tài)度,不得虛假宣傳、夸大其詞,最終引發(fā)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責任編輯: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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