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縣人民法院:為民之心平如鏡 公正司法解民憂
駐馬店網(wǎng)訊 (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李娟)近日,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員將一面印有“秉公執(zhí)法 清心似鏡”的錦旗交到了車站法庭庭長吳艷紅手中,對其在辦案過程中所表現(xiàn)的認真負責、傾心為民工作態(tài)度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2020年11月份,張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與李某某駕駛的無號牌農用拖拉機相撞,造成拖拉機乘車人李某受傷、兩車損壞。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李某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李某無責任。隨后,李某因醫(yī)療費等費用與張某等人溝通協(xié)商理賠事宜,均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李某遂向遂平法院提起訴訟,經(jīng)審理查明,結合雙方提供的證據(jù),以及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依法判決被告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中心支公司賠償原告李某損失 178000 元;被告張某賠償原告李某損失107592.41元;被告李某某賠償原告李某損失 47968.17 元。法律文書生效后,被告張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鮮紅的錦旗是當事人對承辦法官公正辦案的認可,更是對遂平縣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遂平縣人民法院將始終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溫度。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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