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曝蘋果手機偷跑流量 每月可耗60元流量費
摘要: 索尼華為諾基亞手機偷跑流量也較為明顯。 7月1日,由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消保委)提起的一起公益訴訟案正式被法院受理。這次公益訴訟分別以廣
索尼華為諾基亞手機偷跑流量也較為明顯。
7月1日,由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消保委)提起的一起公益訴訟案正式被法院受理。這次公益訴訟分別以廣東歐珀(OPPO)移動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為被告,訴訟理由是這些手機廠商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比試驗一:手機流量
品牌手機會偷跑流量
上海消保委一共購買了20款用于試驗的樣品,其中不僅包括蘋果、三星等國際知名品牌手機,還有華為、中興、小米、OPPO等國產(chǎn)品牌的主要產(chǎn)品。
對于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在待機情況下“偷跑”流量問題,上海市消保委從中選出10款進行模擬檢測,這10款手機的品牌分別為海信、步步高、金立、小辣椒、三 星、華為、聯(lián)想、索尼、諾基亞和蘋果。這10款手機中,有5款為運營商的定制機,其中華為、索尼是中國移動的定制機,諾基亞、小辣椒是中國聯(lián)通的定制機, 海信是中國電信的定制機。
在上海市質檢院電子電器家用電器質量檢驗所,檢測人員將這10款手機恢復為出廠設置后,插入相應運營商的SIM卡,放在同一環(huán)境中,在不人為開啟任何第三方軟件的待機狀態(tài)下,每隔24小時記錄手機的流量消耗情況。
蘋果手機偷跑流量最多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消費者手機的流量使用情況,在運營商的官方網(wǎng)站上都可以查詢。檢測人員在對這10款手機開機注冊入網(wǎng)并進行120小時的待機試驗后,發(fā) 現(xiàn)即使是在待機狀態(tài)下,“偷跑”流量的情況也非常明顯,竟然有多達9款手機都在開機注冊入網(wǎng)及待機過程中“偷跑”了流量。其中,中國移動定制的索尼、華為 和中國聯(lián)通定制的小辣椒、諾基亞4款手機“偷跑”流量較為明顯,分別為4113KB、1037KB、589KB、4281KB。
而在這10款手機里,“偷跑”流量最多的是蘋果手機,120小時內共“偷跑”了80MB(兆)流量。按照中國移動每110MB流量加油包收費15元的價格計算,消費者每5天被“偷”掉的流量,價值10.9元,消費者要為每個月“偷跑”的流量額外支付60多元。
對比試驗二:預裝軟件
OPPO手機預裝71個軟件
上海市消保委在對流量消耗進行監(jiān)測的同時,還對手機預裝軟件數(shù)量進行了對比試驗。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智能手機,預裝的軟件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保證手機基本功能的系統(tǒng)必須應用程序,如電話、短信、相機和相冊等;另一類是商業(yè)軟件,如QQ、天氣、地圖、淘寶等客戶端。
實驗結果發(fā)現(xiàn),上海市消保委送檢的20款手機中,除一款無法開機外,其余19款手機,都預裝了不少軟件,其中最少的27個,最多的達71個,這款預裝了71 個軟件的手機標稱為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OPPO牌。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寧海說:“它的視頻軟件就多達4個,譬如搜狐、愛奇藝等。”
另外,檢測人員還模擬普通消費者的操作方式卸載手機中預裝的軟件。蘋果、三星和金立等3款手機,根本無法卸載任何預裝軟件。其余16款手機中,預裝了58個 軟件的VIVO手機,可卸載軟件數(shù)最多,達到33個;最少的是預裝了30個軟件的魅族手機,可卸載軟件10個。而預裝軟件數(shù)量最多的OPPO手機,不可卸 載軟件仍然最多,達47個,不可卸載軟件最少的手機是諾基亞,僅有18個。
軟件卸載手機容量竟不變
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一個奇怪的現(xiàn)象,檢測人員在卸載部分手機的軟件后,手機的容量卻沒有發(fā)生任何變化。專家認為,這種現(xiàn)象說明,消費者看起來已經(jīng)刪除的軟件實際上依然存在,根本沒有被物理刪除。
上海消保委委托檢測人員透露了原因:“部分經(jīng)銷商或廠商通過預裝軟件獲利,裝一個軟件多的話會有3到5塊錢,少的話也會有1到2塊錢。”
預裝軟件存潛在威脅
手機預裝軟件數(shù)量多、難卸載,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僅僅是干擾正常使用?!睹恐苜|量報告》欄目在2013年9月29日就曾播出過《被預裝的風險》,節(jié)目揭示了預裝軟件在影響運行速度、浪費手機流量的同時,還對手機預裝軟件背后隱藏的利益進行了深層次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手機軟件預裝行業(yè)利潤巨大,但潛在威脅隨之而來。北京一家手機軟件安全監(jiān)測機構就發(fā)現(xiàn),一款手機里的軟件暗中操控手機自動 發(fā)短信,推送廣告,給手機用戶帶來資費和隱私的雙重損失。手機預裝軟件的種種危害,已經(jīng)給廣大智能手機用戶資費和信息安全帶來巨大威脅。
對比試驗三:手機容量
小米標稱8G 可用僅4.82G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這次上海市消保委組織的智能手機對比試驗,發(fā)現(xiàn)的另一問題是手機標稱容量與實際容量存在差異的情況非常普遍。業(yè)內人士介紹,對于手機容 量的表述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手機廠商在產(chǎn)品外包裝或者廣告中宣稱的容量,即為標稱存儲容量;另兩種為消費者只能在手機系統(tǒng)設置中查看到的實際存儲容量以 及可使用存儲容量。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這次對比試驗用的20款手機,商家標稱容量普遍高出消費者實際可用容量。一款用于實驗的小米手機,標稱容 量為8G,但消費者的可用容量僅有4.82G,可用容量僅為標稱容量的60%,而另一款同樣標注容量為8G的索尼手機,實際可用容量僅有4.26G,僅為 標稱容量的53%。
維護消費者權益拒絕沉默
據(jù)上海市消保委介紹,從2012年以來,上海消保委受理的手機類消費投訴案件都呈上漲趨勢,已經(jīng)連續(xù)3年占到商品類投訴的第一位。另據(jù)有關機構統(tǒng)計,2014年,中國的智能手機用戶超過了5億,成為全球智能手機用戶最多的國家。
法律專家認為,智能手機上安裝的所有軟件,使用與否都應該由其擁有者決定,特別是連接互聯(lián)網(wǎng)等產(chǎn)生費用的使用,更是應該征得消費者本人同意。然而,上海市消 保委這次對比試驗卻表明,許多智能手機上預裝的軟件,并沒有經(jīng)過消費者主動啟用,就在后臺悄悄聯(lián)網(wǎng),“偷跑”流量,這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是一種侵害。上 海消保委這次提起公益訴訟,可以說是目前法律框架下維護消費者權益為數(shù)不多的選項之一。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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