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權”是商家的緊箍咒
摘要: □馮海寧 消法可能要加入“后悔權”的消息剛一露面,質疑之聲就是一大片。比如,為開發(fā)商假買假賣創(chuàng)造了機會,為炒房人大肆炒房提供了便利。再比如說,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能發(fā)揮多大作用等。顯然,公眾
□馮海寧
消法可能要加入“后悔權”的消息剛一露面,質疑之聲就是一大片。比如,為開發(fā)商假買假賣創(chuàng)造了機會,為炒房人大肆炒房提供了便利。再比如說,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能發(fā)揮多大作用等。顯然,公眾的質疑不是沒有道理,有關方面只有正視公眾的質疑,才能讓“消法”更合理完善。
但在我看來,公眾應該看到賦予消費者后悔權這一建議的善意。首先這是基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考慮。在很多交易中,消費者與商家的信息是嚴重不對稱的,消費者明顯處于弱勢地位。而后悔權制度就可以增強消費者的權益。其次有利于刺激消費。擁有后悔權之后,消費者的多重顧慮就會打消,消費信心就會大增,從而可以起到刺激內需的作用。而且,因為商家一旦不誠信,就要面臨退貨、換貨的代價,品牌受損的可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消費者后悔權是對商家的鞭策,是商家的緊箍咒。
可以說,消費者后悔權不僅能對抗不良商家,而且能對生產商、銷售商形成一定壓力,惟有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售后服務完善,才不至于被消費者折騰。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