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東亞就2014年“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活動答記者問
摘要: 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東亞就2014年“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活動答記者問3月22日是第二十二屆“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七屆“中國水周”。日前,
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東亞
就2014年“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活動答記者問
記者:劉局長,您好!請問“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的由來是什么?
劉東亞:為了緩解世界范圍內的水資源供需矛盾,根據聯合國《21世紀議程》第18章有關水資源保護、開發(fā)、管理的原則,
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頒布后,為克服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的現象,增強全民水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水利部從1989年開始,確定每年7月1日至7日為“水法宣傳周”。自1993年“世界水日”誕生后,考慮到“世界水日”與“中國水周”的主旨和內容基本相同,因此從1994年開始,把“中國水周”的時間改為每年的
記者:如何認識我國和我市的水資源形勢?
劉東亞:我國是一個干旱缺水嚴重的國家,淡水資源總量為28000億立方米,占全球水資源的6%,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
我市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51.54億立方米,但人均水資源占有量
記者:為什么要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劉東亞:根據水利改革發(fā)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在系統(tǒng)總結我國水資源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fā)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qū)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和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qū)限制納污、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四項制度”,從制度上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與水資源、水環(huán)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水資源管理的戰(zhàn)略部署,針對目前水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先打井、再辦證、只打井、不辦證、私設排污口等現象,2014年3月,我市召開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會議,出臺了《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駐馬店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圍繞加強“三條紅線”管理,推動“四項制度”實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務,落實考核責任。
我市明確和細化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提出了取水許可和入河湖排污口限批、地下水禁采限采、節(jié)水強制性標準等一系列剛性要求,對規(guī)范水資源開發(fā)利用、懲治違規(guī)取水用水排水行為等作出了很多禁止性規(guī)定,指出了各縣區(qū)政府是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qū)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市政府對各縣區(qū)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考核,這些舉措極大地提高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約束力、執(zhí)行力和威懾力,必將全面推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fā)利用和節(jié)約保護,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
記者:我市水資源費的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是什么?
劉東亞:(1)征收范圍:全市行政區(qū)劃范圍內所有用水戶(不含農村中的農民生活用水和農業(yè)生產用水),均應按照駐發(fā)改辦〔2005〕280號文件要求繳納水資源費。
(2)全市征收標準:
城市公共供水用水戶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在現行水價基礎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增加0.15元/m3,其他用水增加0.25元/m3;自備取水戶取用地表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0.25元/m3;疏干排水再利用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0.20元/m3;水力發(fā)電用水、循環(huán)用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0.002元/m3。
自備取用水戶取用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市區(qū)城市規(guī)劃區(qū)):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內居民工業(yè)1.3元/m3,行政經營2.2元/m3,特種行業(yè)2.9元/m3,地溫空調0.08元/m3;在城市建成區(qū)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居民工業(yè)1.0元/m3,行政經營1.2元/m3,特種行業(yè)2.0元/m3,地溫空調0.08元/m3;在城市建成區(qū)以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沒有到達的地方居民工業(yè)0.6元/m3,行政經營0.8元/m3,特種行業(yè)1.5元/m3,地溫空調0.08元/m3。
自備取用水戶取用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各縣):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內居民工業(yè)0.6元/m3,行政經營0.8元/m3,特種行業(yè)1.5元/m3,地溫空調0.04元/m3;在城市建成區(qū)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居民工業(yè)0.5元/m3,行政經營0.7元/m3,特種行業(yè)1.3元/m3,地溫空調0.04元/m3;在城市建成區(qū)以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沒有到達的地方居民工業(yè)0.4元/m3,行政經營0.6元/m3,特種行業(yè)1.0元/m3,地溫空調0.04元/m3。
(3)管理使用:《河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26號令 自
記者:實行取水許可制度有什么意義?如何辦理《取水許可證》?
劉東亞:取水許可審批是國家為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節(jié)約與保護而設定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賦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一項重要行政職能。取水許可審批制度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是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能力與公共服務水平的重要體現。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是全面推進依法管水、樹立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權威的現實需要,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xù)利用、支撐和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必然要求。
《取水許可證》辦理工作流程:申請單位或個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市水利局行政審核審批科(以下簡稱審核審批科)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查,初審結果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或個人;申請材料符合規(guī)定后,需要現場勘察的,由審核審批科組織專家、技術人員現場勘察;需要評審論證的,由審核審批科組織專家、技術人員評審論證;審核審批科作出初步意見,報請分管領導簽批;審核審批科辦理許可批件或不批準通知書;市水利局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向申請人出具許可批件或不批準通知書。
記者:水源地保護的意義和我們的做法有哪些?
劉東亞:板橋水庫是市區(qū)的飲用水水源地,薄山水庫是市區(qū)的備用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做好這項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維護群眾權益的重要體現。
近年來,市水利局不斷加強源頭管理,嚴把建設項目準入關。實施嚴密監(jiān)測監(jiān)控,加大巡查監(jiān)管,嚴肅查處各類破壞水源地安全的違法行為。積極推進綜合治理,嚴格禁止飲用水水源地內網箱養(yǎng)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開展有序、措施有效,水庫水質狀況一直穩(wěn)定保持在Ⅱ類水質。但由于庫區(qū)區(qū)域大、污染總量多、保護資金投入不足、管理權限有限等原因,開展水源保護的難度日益增大。下一步,全市水利部門將整合相關行政職能,統(tǒng)一協調解決駐馬店市水源地保護區(qū)內的違法違規(guī)事件,組織制定《駐馬店市水源地保護實施意見》,明確水源地保護范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板橋水庫、薄山水庫的水源地保護區(qū)進行定邊勘界工作,并設置地標、界樁、標牌等設施,確保我市板橋水庫和薄山水庫兩大水源地的庫區(qū)安全、水質安全、供水安全。 (本報記者)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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